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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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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检察公开听证解困局,社矫对象重启跨市营生路!

极目(jímù)新闻通讯员 余菊红

“感谢检察官,现在出门方便多了!生意也能继续做下去了!”言语(yányǔ)间满是感激。这个好消息,源于一场充满温度的检察公开听证会。5月27日,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(jièshào)了案件办理始末(shǐmò)。

2025年4月,朱某因一起交通肇事案,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。根据规定,社矫对象(duìxiàng)未经批准不得跨市县活动,这让他此前跨县市经营的小本生意陷入了(le)困境(kùnjìng),使原本拮据的家庭“雪上加霜”。

应城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(jiǎncháguān)在走访排查中发现社矫(jiǎo)对象朱某的困难后,迅速行动,调查核实朱某的经营活动情况,并深入了解其入矫以来的日常表现(biǎoxiàn)。“如何在严格监管前提下,为社(wèishè)矫对象跨市县经营活动‘松绑’,解决其家庭生活困境?”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(miànqián)的重要课题。

微信图片_20250527084826.jpg听证会现场

5月8日,一场特别的公开听证会(tīngzhènghuì)在应城市检察院举行。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(quánchéng)监督,并联系司法部门工作人员、朱某所在村(cūn)村干部等多方代表到场。

会上,检察官详细(xiángxì)介绍案件情况,朱某(zhūmǒu)如实讲述自己的(de)经营困境和家庭生活情况:“本来靠做小本生意才能勉强维持家庭生活开支(kāizhī)……”司法部门有关负责人补充道:“朱某是过失犯罪,亦是初犯,入矫(jiǎo)以来严格遵守管理规定,定期汇报思想,还主动参与村社区公益服务。”

经过提问、讨论(tǎolùn)和独立评议,听证员、人民监督员(jiāndūyuán)一致认为:社矫对象朱某外出经营属于维持基本生活需求,且矫正期间表现良好,外出风险可控,建议(jiànyì)批准其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。

会后,应城市检察院结合听证意见向(xiàng)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:“建议依法批准申请,并强化动态监管(jiānguǎn)(jiānguǎn)。”相关部门采纳建议,在批准朱某申请的同时,为其量身定制监管方案,通过电子定位、定期报到(dào)、远程视频等手段确保监管无死角。

“这不是简单的‘放行’,而是法治温度的体现。”应城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院深化与(yǔ)多部门协作,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,为社矫对象排忧解难(páiyōujiěnàn),实现法律刚性约束与社会柔性关怀的深度(shēndù)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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